欢迎光临昆明耀恒教育官方网站!
15911566898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省外企业入云南(滇)备案办理指南

[日期:2015-07-23]   来源:昆明耀恒教育  作者:昆明耀恒教育   阅读:5985次

省外企业入滇备案办理指南
 省外企业入滇备案办理指南

业务类型:

入滇备案

文件依据:

    1、《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2、《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 )。

管理部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管理工作。

办理流程:

    1、办理云南省建筑业管理系统用户认证卡(详见:关于领取及换发《云南省建筑业管理系统用户认证卡》的通知);

        2、报名参加云南省统计信息管理员培训并取得统计信息员证书;

    3、企业按照《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准备备案材料,并将备案信息上报至《云南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网》;

    4、网上申报完成后企业将备案材料报送至云南省建设信息中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西侧;

    5、审查合格,核发《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入滇备案证》。

 

办理流程图:

 

         省外企业入滇备案办理流程图下载          

建筑业企业备案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材料

1、《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三无证明和诚信证明;

3、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总公司任命入滇负责人文件原件,入滇负责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6、入滇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7、统计信息管理员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8、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9、在滇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建造师(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项目负责人证)、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建造师、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数量要求为特级总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5人,一级总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4人,二级(含二级)以下总承包及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3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鲜章;

10、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备案证到期继续备案的,还需提供上一次备案有效期内的工程业绩原件、复印件及备案证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级别不得低于总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级别;

2、总承包特级施工企业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三名,总承包一级施工企业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少于两名,专业承包一级施工企业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少于一名;

3、社会保险为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近三个月的明细清单;

4、劳动合同为总公司与个人签订;

        5、工程业绩:已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监理企业备案材料:

    一、所需材料

1、《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三无证明和诚信证明;

3、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总公司任命入滇负责人文件原件,入滇负责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6、入滇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7、统计信息管理员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8、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9、在滇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不少于5人的持证监理人员(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鲜章;

10、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备案证到期继续备案的,还需提供上一次备案有效期内的工程业绩原件、复印件及备案证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级别不得低于总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级别;

2、社会保险为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近三个月的明细清单;

3、劳动合同为总公司与个人签订;

    4、工程业绩:已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检测机构备案材料:

    一、所需材料

1、《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三无证明和诚信证明;

3、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总公司任命入滇负责人文件原件,入滇负责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6、入滇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7、统计信息管理员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8、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9、在滇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从事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鲜章;

10、在滇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检测设备发票和设备校准(检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备案证到期继续备案的,还需提供上一次备案有效期内的工程业绩原件、复印件及备案证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级别不得低于总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级别;

2、社会保险为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近三个月的明细清单;

3、劳动合同为总公司与个人签订;

    4、工程业绩:已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检测合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企业信息变更:

一、变更范围

    公司名称、公司法人、公司地址、公司营业执照号、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信息。

二、所需资料

1、公司申请;

2、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公司资质证书、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4、入滇负责人证或统计信息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

人员信息变更:

一、变更范围

    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分公司统计信息员、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监理人员 、检测人员。

二、所需资料

1、分公司负责人变更

(1)变更申请;

(2)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总公司任职文件原件;

(4)入滇负责人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5)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6)统计信息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变更

(1)变更申请;

(2)入滇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4)入滇负责人证、统计信息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分公司统计信息员变更

(1)变更申请;

(2)统计信息员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4)入滇负责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监理人员、检测人员变更

(1)变更申请;

(2)相关人员的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加盖执业印章鲜章;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4)入滇负责人证、统计信息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遗失补办:

一、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换证

1、遗失补办

(1)公司出具的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4)入滇负责人证、统计信息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污损换证

(1)公司出具的证书污损换证申请,法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印章;

(2)污损的证书原件;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入滇企业负责人或统计信息员办理入滇备案委托书原件;

          (4)入滇负责人证、统计信息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办理:

1、违反国家和云南省建筑活动管理规定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清除出云南省市场的企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接予以注销,并通知有关单位;

2、企业自愿退出云南省市场的可以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交回备案证原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注销:

(1)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法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印章;

(2)《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

         (3)入滇负责人证、统计信息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合同日期的填写应按照有效合同上的实际日期填写,与合同日期保持一致,提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聘用结束日期”一栏填写至申请人退休的时间;若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则“聘用起始日期”和“聘用结束日期”填写应按照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填写。

受理时间:

工作日内正常受理。

办理地址:

云南省建设信息中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

(0871)64320893。

服务热线

15911566898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