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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主城区(普高)2016年即分四批次录取!

[日期:2018-04-26]   来源:昆明耀恒教育  作者:昆明耀恒教育   阅读:2556次

云南昆明主城区(普高)2016年即分四批次录取!

 4月25日, 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发布《关于昆明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通知》,招生政策全在这儿啦!


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1311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96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70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2600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7.6%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中考政策有重大变化哦,一起来看!

报考条件

>具有昆明市所属县(市)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初中毕业生,均可按户籍所在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

 

>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昆明市学籍的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随迁子女,经就读初中学校、县(市)区招考机构和相关部门、市招生考试院逐级审核报考资格后,按报考资格审核结论和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

 

>在昆明市初中学校就读、但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没有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的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的学生(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除外),出具户口所在地招考机构同意证明,在就读学校申请借考,可参加昆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者可领取初中毕业证书及考试成绩的有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也可参加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分四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划分为三类,分批次招生录取:

一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一等高(完)中;

二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二等、三等高(完)中;

三类招生学校为除一、二类学校外其它高(完)中。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四个批次录取,按录取批次设置填报学校志愿:
(1)提前批次为外语类学校、主城区一级高(完)中郊县班、飞行员空乘特色班录取,设置一个志愿;
(2)第一批次为一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

(3)第二批次为二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

(4)第三批次为三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四个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昆明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办法。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30%的指标定向下达到具体的初中学校,依据录取条件和升学成绩择优录取。郊县(市)区一级高(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0%普通高中体育传统特色项目(网点)学校,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收体育特长生

调整:主城区一级高(完)中

分两个批次投档录取

实行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划开分两个批次投档录取

 

主城区考生可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选择一所一类招生学校填报“统招择优志愿”;具有定向生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按划片对口原则,选择片区内一所一类招生学校填报“定向择优志愿”;考生还可以选择一所一类招生学校填报“调剂志愿”。

 

主城区考生可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选择一所二类招生学校填报“统招择优志愿”;具有定向生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按划片对口原则,选择片区内一所二类招生学校填报“定向择优志愿”;考生还可以选择一所二类招生学校填报“调剂志愿”。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录取时,均按“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的顺序投档录取。


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一类招生学校以本校统招择优生录取分数下降20分,划定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二类招生学校以主城区二类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作为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高中学校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志愿择优录取。

普高学校招生范围

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统一联合招生录取,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呈贡户口的考生可报考五区内普通高中;

 

开发(度假)园区的考生,按考区内招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阳宗镇考生按主城区招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

 

主城区部分优质高(完)中学校划出一定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市)区统一填报志愿,择优招收郊县班;部分普高学校或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考生统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昆一中、昆三中、师大附中呈贡校区、民大附中4所学校开办普通高中“民族班”,招收经县、市教育局和民宗局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户口少数民族考生210人

 

昆八中、昆十中求实校区、昆十四中、官一中、官二中择优招收郊县班的基础上,再面向列入扶贫攻坚的“两区两县”定向招生50人昆明女子中学继续招收女子春蕾班。

 

郊县(市)区考生报考本地普通高中学校,按当地招考机构的规定填报志愿。

考试科目

从201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和美术。

其中,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的物理和地理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考试时间

2016年6月28、29、30组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

 

7月1、2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科目考试在5月15日前完成;

 

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自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升学成绩

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一定比例折算量化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升学成绩:语文120、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50分;

 

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学校录取总分;

 

音乐和美术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不合格者不记分;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已参加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不得重复报考


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


具有我市户口,在昆明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初中学生,若要求回昆明市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取得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成绩的除外)考试。

 

志愿填报

实行全市统一填报志愿,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县(市)区招办和学校组织考生于7月2日—9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上报招考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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